广州涉外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一男子驾车致人死亡逃逸 涉嫌交通肇事罪车翻入沟报警

2016年10月4日  广州涉外律师   http://www.gzswlvsw.cn/
一男子驾车致人死亡逃逸 涉嫌交通肇事罪车翻入沟报警 2012-08-06 来源:光明网 浏览次数:0 7月21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以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五年。2012年3月5日,被告人赵某驾驶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由东向西行致虞城县大候乡的一个饭店附近时,躲闪不及,与一辆左转弯的两轮电动车相撞,致使电动车驾驶员高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赵某因为害怕挨打驾车逃逸,赵某慌不择路,面包车一下子掉进了路沟里,赵某才下车报了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赵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六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赵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交通肇事罪相关阅读  相关法规: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