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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民政人员办低保 男子骗财骗色“二进宫”

2016年11月10日  广州涉外律师   http://www.gzswlvsw.cn/
刚从监狱刑满释放不到半年时间,便又开始重操旧业,屡教不改的孙某再次冒充民政局工作人员到处招摇撞骗,被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退赔赃款5000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家住云南省绥江县某镇的孙某,曾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四川省宜宾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10月刑满释放。出狱后却不思悔改重操旧业。2012年4月至7月,孙某以骗取钱财和玩弄女性为目的,电话联系受害人李某、张某和樊某,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可以代为办理农村低保。在取得受害人李某、张某、樊某信任后,以办理低保需要费用为由骗取三人钱财,并先后与三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钱财和感情,损害了国家机关威信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作案三起,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审理过程中,孙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广州涉外律师
律师:黄赞荣 [广州]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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