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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乱丢垃圾不听劝阻 暴力抗法涉嫌妨害公务

2017年6月27日  广州涉外律师   http://www.gzswlvsw.cn/

的哥乱丢垃圾不听劝阻

因乱丢垃圾被举报,却不但不听环卫执法人员的劝阻,还对其进行辱骂、殴打。近日,经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罗勇拘役三个月。

罗勇系桃源县的一名出租车司机。今年8月26日9时许,罗勇在为自己的出租车更换贴在车身上的广告时,随手将更换后的废弃广告纸丢在马路上,其乱扔垃圾的行为被群众举报至桃源县城管执法局。接到举报后,该局环卫执法人员杨某等人驾驶环卫执法车辆到达现场,杨某上前制止罗勇的乱扔垃圾行为。罗勇却以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已检查完毕为由,拒不听从杨某的劝阻,反而对杨某等人进行辱骂,并冲上前去抓住杨某的右手用力掰,抠伤其手背。经鉴定,杨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到案后,罗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中国法院网)

暴力抗法涉嫌妨害公务

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明确了对抗法行为的处罚,将会以妨害公务罪处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任何一个国家欲求得稳定有序的存在与发展,都必须享有一系列的管理职能,进行一系列的管理活动,而这些管理活动通常是通过国家机关等组织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来实现的。因此,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必然是对国家正常管理活动的干扰和破坏。这是本罪社会危害性的重心所在,也是本罪区别于单纯侵害公务人员人身、财产的犯罪行为的关键所在。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