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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随父母姓外可选其他姓氏

2017年9月11日  广州涉外律师   http://www.gzswlvsw.cn/

“父母双方在给新生儿上户口的时候,取的姓既不是父亲的姓、也不是母亲的姓。公安机关认为不符合婚姻法规定不予上户口,当事人认为根据民法通则公民享有姓名自由的权利。遇到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昨日,我国立法机关首次就民法和婚姻法相关条款作出解释: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

公民“有正当理由”可选取其他姓氏

此次解释(草案)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为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草案还明确: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实践中,也有一些公民因恢复祖姓、由他人抚养等原因,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表示,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相关负责人士介绍,“其他正当理由”包括因宗教改姓、随夫姓、随继父继母姓等等。“比如释永信,这个‘释’是佛祖的姓,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为何要作出立法解释

现行民法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冒用自己的姓名权”,而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实践中存在对上述规定理解和执行不一致,一些地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也不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遇到一些实际困难。针对现实问题,对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释明法律含义,是必要的。”信春鹰表示。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有关人士指出,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通过法律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