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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机制 全国首创

2018年7月20日  广州涉外律师   http://www.gzswlvsw.cn/
中新常州网4月13日电:“真是太谢谢您了,没想到这么快就给赔偿了。”4月1日,武进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今年3月,张某来到武进法院常驻武进交巡警大队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将常州某保险公司和肇事者李某告上法庭。在联动调解机制有效运行下,承办法官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参加调解。4月1日,当事三方齐聚在交通巡回法庭,很快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赔偿了张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近9万元,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张某2万余元,合计11万余元。此外,保险公司还赔偿李某车辆修理费2000余元。仅半天时间,该案就处理完毕,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据了解,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便民、利民,3月19日,武进区法院、公安局和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处理涉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该区实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此举为全国首创。
  根据《意见》,武进法院设立驻点巡回法庭。该区法院在公安交管部门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就地受理、就地调处、就地审理由该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