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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8年7月27日  广州涉外律师   http://www.gzswlvsw.cn/
发布部门: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2006]2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西宁市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增强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海省地震应急预案》及《西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地震灾害事件分为4级:ⅰ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ⅱ重大地震灾害,ⅲ较大地震灾害,ⅳ一般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一7.0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一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5.0?一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如下表:
  ------------------------------------------------------------
  地震灾害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标准
  -------------------------------------------------------------
         人员死亡  经济损失占年     发生在人口稠密
               生产总值比例     区地震的震级
   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  300人以上    1%以上       7.0级以上
  重大地震灾害 50一299人              6.5一7.0级
  较大地震灾害 20一49人              6.0一6.5级
  一般地震灾害 20人以下              5.0一6.0级
  -------------------------------------------------------------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活动。?
  (五)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部门配合,各司其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西宁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发挥地震志愿者和群众在自救互救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与主要职责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调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发生较大以上级别(含较大级别)地震灾害后,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发生较大以下级别地震灾害后,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支援,指导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西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市政府领导?
  副指挥长:市地震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秘书长、西宁警备区负责人、市发改委负责人、市民政局负责人、市公安局负责人。?
  成员:武警西宁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市环保局、市经委、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青海电信公司西宁分公司、青海移动通信西宁分公司、青海联通西宁分公司、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确定和宣布临震应急或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统一领导全市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向灾区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派遣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赶赴现场开展救灾工作;协调西宁警备区和武警西宁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根据震情、灾情向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援助请求,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西宁市地震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视情况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监视跟踪、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组。?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区(县)人民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及科学考察;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发布会;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参与审定震后重建方案,检查灾后重建设施、房屋的抗震标准;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各级地震监测台站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送;市地震局负责群测群防网观测地震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并对西宁市及周边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分析处理、震情跟踪并及时联系上报青海省地震局。?
  (二)预警预防行动
  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意见(年度地震危险区和应注意加强监视区),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根据省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预报的基础上,地震部门组织震情跟踪工作,在省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后,预报区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为:市地震局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三)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级。“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做出预报,“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做出预报。?
  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3级:“5级至6级地震”、“6级至7级地震”、“7级以上地震”。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县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政府、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在国务院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按省政府领导实施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服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在省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按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实施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市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灾区所在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区内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省、市两级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区(县)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ⅳ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政府、市政府以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ⅲ级响应由市政府决定,并报省政府及省地震局。ⅱ级响应省政府决定。ⅳ级、ⅲ级、ⅱ级响应,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负责对灾区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地震应急响应级别进行核准。当需要启动ⅰ级级响应时,省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由国务院做出决定。?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1、震情速报?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要及时将省地震局确定的地震参数速报市人民政府。?
  2、地震系统内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震区各级地震及主管部门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收集灾害损失情况,汇总上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动用各种手段尽快收集、了解并掌握震区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到达后,迅速调查、收集地震灾情,及时上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根据震情、灾情建议各级政府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市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务、建设、教育、卫生及铁路、通信等相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地震局。?
  市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较大以上级别地震信息后,及时报送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地震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市外事办,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民政局。?
  4、震情、灾情公告?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三)通信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信方式:利用公共网络、通讯卫星等,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
  通信管理部门迅速了解地震灾区的通信状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
  地震现场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卫星电话赶赴灾害现场,利用卫星电话和公共网络保持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信息畅通。灾区通信管理部门派出移动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四)指挥与协调
  1、ⅰ、ⅱ级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后,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根据震情、灾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响应,我市按省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实施灾区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尽快恢复指挥协调功能,了解震情、灾情,迅速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省民政局;组织灾区人民开展自救互救,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力量尽快抢修受损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尽快组织力量抢修被破坏的市政公用设施,恢复和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及时上报;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保护国家财产;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保证交通畅通;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强化宣传,平息地震摇言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2、ⅲ级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
  (1)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应急响应?
  授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集中领导本行政区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省地震局和民政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通报西宁警备区。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建议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开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西宁警备区协调驻军部队赶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对口支援;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邻区州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援助;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市内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织包括灾区当地人民政府领导、驻军首长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参加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3)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的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反应规模,报告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并抄送市地震局、市民政局;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自救互救;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力量尽快抢修受损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尽快组织力量抢修被破坏的市政公用设施,恢复和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及时上报;维护社会治安,加强重要部门的警卫、保护国家财产;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保证交通畅通;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强化宣传,平息地震谣言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3、ⅳ级响应?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灾区所在地县(区)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地震局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
  (1)灾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的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政府并抄送市地震局、民政局;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自救互救;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分队开赴灾区抢险救灾;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建议;维护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上报;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强化宣传,保持社会稳定。
  (2)市地震局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向市政府、省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开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西宁警备区协调驻军部队赶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全市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派出工作组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地震应急工作。?
  (五)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省、市地震局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六)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市政府指挥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埋压人员。?
  市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查,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各种手段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险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市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灾区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九)次生灾害防御
  市公安局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市水务、建设、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对处在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市气象局及时为地震灾区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做好地震灾区气象信息服务工作。?
  市发改委、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应急处置。
  (十)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市地震局协助上级地震部门派出的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协同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按照上级地震部门提出的初步判定意见,上报市政府。?
  (十一)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省、市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十二)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市地震局协同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市地震局协同省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十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市地震局、民政局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6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2月11日印发)、《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青政办函[2006]41号)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灾预案的通知》(宁政[2006]73号)中提出的要求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十四)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在国务院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按省政府领导实施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服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在省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按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实施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市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灾区所在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区内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省、市两级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区(县)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ⅳ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政府、市政府以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ⅲ级响应由市政府决定,并报省政府及省地震局。ⅱ级响应省政府决定。ⅳ级、ⅲ级、ⅱ级响应,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负责对灾区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地震应急响应级别进行核准。当需要启动ⅰ级级响应时,省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由国务院做出决定。?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1、震情速报?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要及时将省地震局确定的地震参数速报市人民政府。?
  2、地震系统内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震区各级地震及主管部门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收集灾害损失情况,汇总上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动用各种手段尽快收集、了解并掌握震区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到达后,迅速调查、收集地震灾情,及时上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根据震情、灾情建议各级政府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市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务、建设、教育、卫生及铁路、通信等相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地震局。?
  市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较大以上级别地震信息后,及时报送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地震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市外事办,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民政局。?
  4、震情、灾情公告?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三)通信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信方式:利用公共网络、通讯卫星等,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
  通信管理部门迅速了解地震灾区的通信状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
  地震现场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卫星电话赶赴灾害现场,利用卫星电话和公共网络保持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信息畅通。灾区通信管理部门派出移动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四)指挥与协调
  1、ⅰ、ⅱ级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后,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根据震情、灾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响应,我市按省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实施灾区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尽快恢复指挥协调功能,了解震情、灾情,迅速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省民政局;组织灾区人民开展自救互救,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力量尽快抢修受损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尽快组织力量抢修被破坏的市政公用设施,恢复和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及时上报;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保护国家财产;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保证交通畅通;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强化宣传,平息地震摇言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2、ⅲ级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
  (1)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应急响应?
  授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集中领导本行政区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省地震局和民政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通报西宁警备区。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建议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开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西宁警备区协调驻军部队赶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对口支援;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邻区州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援助;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市内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织包括灾区当地人民政府领导、驻军首长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参加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3)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的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反应规模,报告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并抄送市地震局、市民政局;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自救互救;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力量尽快抢修受损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尽快组织力量抢修被破坏的市政公用设施,恢复和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及时上报;维护社会治安,加强重要部门的警卫、保护国家财产;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保证交通畅通;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强化宣传,平息地震谣言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3、ⅳ级响应?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灾区所在地县(区)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地震局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
  (1)灾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的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政府并抄送市地震局、民政局;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自救互救;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分队开赴灾区抢险救灾;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建议;维护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上报;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强化宣传,保持社会稳定。
  (2)市地震局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向市政府、省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开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西宁警备区协调驻军部队赶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全市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派出工作组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地震应急工作。?
  (五)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省、市地震局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六)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市政府指挥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埋压人员。?
  市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查,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各种手段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险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市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灾区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九)次生灾害防御
  市公安局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市水务、建设、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对处在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市气象局及时为地震灾区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做好地震灾区气象信息服务工作。?
  市发改委、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应急处置。
  (十)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市地震局协助上级地震部门派出的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协同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按照上级地震部门提出的初步判定意见,上报市政府。?
  (十一)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省、市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十二)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市地震局协同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市地震局协同省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十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市地震局、民政局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6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2月11日印发)、《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青政办函[2006]41号)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灾预案的通知》(宁政[2006]73号)中提出的要求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十四)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土地、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负责接收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调查和总结
  市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市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各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要及时更新。各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通讯部门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
  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表1)。?
  2、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铁路部门、民航部门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机场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 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电力保障?
  市发改委指导、协调、监督西宁供电公司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4、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
  表1:应急队伍资源及组织方案表
  --------------------------------------------------------------------------------------------------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梯队          第二支援梯队
  --------------------------------------------------------------------------------------------------
  人员抢救队伍   社区志愿者队伍   地方救援队省重大灾害应
                      急救援队伍驻军部队       邻区地震救援队伍
  --------------------------------------------------------------------------------------------------
  工程抢险队伍   当地抢险队伍     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邻区抢险队伍
  --------------------------------------------------------------------------------------------------
  次生灾害特种
   救援队伍     消防部队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邻区特种救援队伍
  --------------------------------------------------------------------------------------------------
  医疗救护队伍   当地急救医疗队伍   当地医院后备医疗队伍         附近军队医疗队
  --------------------------------------------------------------------------------------------------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省、市地震局现场
             应急队伍      中国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邻省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
  建筑物安全    省、市地震局、建设厅  中国地震局和建设部建筑物     邻省地震局和建设厅建筑
  鉴定队伍     (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安全鉴定队伍          物安全鉴定队伍
  --------------------------------------------------------------------------------------------------
  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市发改委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6、治安保障?
  武警西宁支队加强对灾区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市公安局、武警西宁支队等部门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物资保障?
  市发改委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市经委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民政局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发放救灾食品时,应注意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对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发放清真食品。?
  8、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市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
  9、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11、呼吁与接受外援?
  市外事、民政、商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协商有关机构,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并提出需求。? 市民政局负责接收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市外事侨务办、地震局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队伍。?
  红十字会负责组织,依程序向国际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12、涉外事务?
  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外国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事宜,由省、市外事侨务办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人员在市内逗留期间,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并依法进行管理。?
  处于灾区的国外民间机构或国际组织代表机构及其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安置;应有关部门邀请临时来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由邀请单位负责协调安置;外国在市内的旅游者和港澳台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协调安置。?
  (三)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地震局负责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技术系统的维护、运行与技术更新;储备地震应急专家队伍作为地震应急的骨干技术力量,服务于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市地震应急指挥的技术平台,综合利用自动监测、数字化通信等高新技术,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快速判定,保障各级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各级地震部门和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的部门要配备必要的地震应急交通工具和应急通讯设备,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和灾情速报网络,建设、完善、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做到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决策科学,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全市各级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和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五)监督检查
  由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西宁市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七、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当城市和水库、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市地震局收集震情与灾情,根据省地震局提出的震情趋势判断,适时报市政府,政府督导有关部门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当乡镇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地震局。?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西宁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市地震局派出专家分析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市政府督导谣言发生地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和省地震局。?
  (三)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市地震局进行应急戒备,要组织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逐级上报。?
  (四)邻区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区,对我市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共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务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政府批准发布。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报市地震局备案。各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到市地震局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须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三)奖励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四)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西宁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九、附录
  (一)地震灾情速报传真格式
  ×××地震局(台)地震灾情速报(第××期)
  速报人:×××批准人:×××?
  截至  年  月  日  时  分,收集的灾情如下:?
  (1)震感范围?
  (2)人员伤亡情况(可列出伤亡人员的地点)?
  (3)牲畜死伤情况?
  (4)简述房屋的破坏情况?
  (5)简述通信、供水、供电、交通受损等情况?
  (6)其他情况(地震造成的社会影响、群众情绪及政府救灾情况等)说明年 月 日 时 分?
  注:了解多少情况就填多少情况,一次速报不必求全。?
  (二)《西宁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依据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2、《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6号)?
  3、《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预案》(国震指办[2002]1号)?
  4、《青海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政[2004]70号)?
  5、《西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灾预案的通知》(宁政[2006]73号)?
  6、《青海省地震应急预案》(青政办函[2006]103号)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西宁市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增强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海省地震应急预案》及《西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地震灾害事件分为4级:ⅰ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ⅱ重大地震灾害,ⅲ较大地震灾害,ⅳ一般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一7.0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一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5.0?一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如下表:
  ------------------------------------------------------------
  地震灾害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标准
  -------------------------------------------------------------
         人员死亡  经济损失占年     发生在人口稠密
               生产总值比例     区地震的震级
   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  300人以上    1%以上       7.0级以上
  重大地震灾害 50一299人              6.5一7.0级
  较大地震灾害 20一49人              6.0一6.5级
  一般地震灾害 20人以下              5.0一6.0级
  -------------------------------------------------------------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活动。?
  (五)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部门配合,各司其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西宁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发挥地震志愿者和群众在自救互救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与主要职责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调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发生较大以上级别(含较大级别)地震灾害后,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发生较大以下级别地震灾害后,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支援,指导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西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市政府领导?
  副指挥长:市地震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秘书长、西宁警备区负责人、市发改委负责人、市民政局负责人、市公安局负责人。?
  成员:武警西宁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市环保局、市经委、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青海电信公司西宁分公司、青海移动通信西宁分公司、青海联通西宁分公司、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确定和宣布临震应急或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统一领导全市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向灾区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派遣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赶赴现场开展救灾工作;协调西宁警备区和武警西宁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根据震情、灾情向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援助请求,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西宁市地震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视情况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监视跟踪、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组。?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区(县)人民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及科学考察;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发布会;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参与审定震后重建方案,检查灾后重建设施、房屋的抗震标准;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各级地震监测台站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送;市地震局负责群测群防网观测地震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并对西宁市及周边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分析处理、震情跟踪并及时联系上报青海省地震局。?
  (二)预警预防行动
  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意见(年度地震危险区和应注意加强监视区),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根据省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预报的基础上,地震部门组织震情跟踪工作,在省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后,预报区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为:市地震局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三)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级。“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做出预报,“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做出预报。?
  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3级:“5级至6级地震”、“6级至7级地震”、“7级以上地震”。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县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政府、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在国务院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按省政府领导实施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服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在省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按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实施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市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灾区所在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区内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省、市两级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区(县)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ⅳ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政府、市政府以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ⅲ级响应由市政府决定,并报省政府及省地震局。ⅱ级响应省政府决定。ⅳ级、ⅲ级、ⅱ级响应,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负责对灾区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地震应急响应级别进行核准。当需要启动ⅰ级级响应时,省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由国务院做出决定。?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1、震情速报?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要及时将省地震局确定的地震参数速报市人民政府。?
  2、地震系统内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震区各级地震及主管部门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收集灾害损失情况,汇总上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动用各种手段尽快收集、了解并掌握震区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到达后,迅速调查、收集地震灾情,及时上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根据震情、灾情建议各级政府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市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务、建设、教育、卫生及铁路、通信等相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地震局。?
  市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较大以上级别地震信息后,及时报送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地震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市外事办,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民政局。?
  4、震情、灾情公告?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三)通信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信方式:利用公共网络、通讯卫星等,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
  通信管理部门迅速了解地震灾区的通信状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
  地震现场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卫星电话赶赴灾害现场,利用卫星电话和公共网络保持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信息畅通。灾区通信管理部门派出移动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四)指挥与协调
  1、ⅰ、ⅱ级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后,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根据震情、灾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响应,我市按省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实施灾区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尽快恢复指挥协调功能,了解震情、灾情,迅速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省民政局;组织灾区人民开展自救互救,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力量尽快抢修受损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尽快组织力量抢修被破坏的市政公用设施,恢复和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及时上报;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保护国家财产;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保证交通畅通;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强化宣传,平息地震摇言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2、ⅲ级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
  (1)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应急响应?
  授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集中领导本行政区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省地震局和民政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通报西宁警备区。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建议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开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西宁警备区协调驻军部队赶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对口支援;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邻区州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援助;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市内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织包括灾区当地人民政府领导、驻军首长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参加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3)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的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反应规模,报告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并抄送市地震局、市民政局;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自救互救;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力量尽快抢修受损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尽快组织力量抢修被破坏的市政公用设施,恢复和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及时上报;维护社会治安,加强重要部门的警卫、保护国家财产;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保证交通畅通;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强化宣传,平息地震谣言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3、ⅳ级响应?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灾区所在地县(区)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地震局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
  (1)灾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的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政府并抄送市地震局、民政局;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自救互救;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分队开赴灾区抢险救灾;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建议;维护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上报;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强化宣传,保持社会稳定。
  (2)市地震局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向市政府、省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开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西宁警备区协调驻军部队赶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全市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派出工作组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地震应急工作。?
  (五)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省、市地震局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六)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市政府指挥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埋压人员。?
  市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查,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各种手段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险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市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灾区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九)次生灾害防御
  市公安局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市水务、建设、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对处在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市气象局及时为地震灾区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做好地震灾区气象信息服务工作。?
  市发改委、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应急处置。
  (十)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市地震局协助上级地震部门派出的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协同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按照上级地震部门提出的初步判定意见,上报市政府。?
  (十一)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省、市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十二)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市地震局协同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市地震局协同省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十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市地震局、民政局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6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2月11日印发)、《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青政办函[2006]41号)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灾预案的通知》(宁政[2006]73号)中提出的要求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十四)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在国务院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按省政府领导实施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服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在省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按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实施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市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灾区所在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区内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省、市两级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区(县)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ⅳ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政府、市政府以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ⅲ级响应由市政府决定,并报省政府及省地震局。ⅱ级响应省政府决定。ⅳ级、ⅲ级、ⅱ级响应,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负责对灾区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地震应急响应级别进行核准。当需要启动ⅰ级级响应时,省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由国务院做出决定。?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1、震情速报?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要及时将省地震局确定的地震参数速报市人民政府。?
  2、地震系统内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震区各级地震及主管部门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收集灾害损失情况,汇总上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动用各种手段尽快收集、了解并掌握震区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到达后,迅速调查、收集地震灾情,及时上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根据震情、灾情建议各级政府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市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务、建设、教育、卫生及铁路、通信等相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地震局。?
  市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较大以上级别地震信息后,及时报送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地震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市外事办,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民政局。?
  4、震情、灾情公告?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三)通信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信方式:利用公共网络、通讯卫星等,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
  通信管理部门迅速了解地震灾区的通信状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
  地震现场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卫星电话赶赴灾害现场,利用卫星电话和公共网络保持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信息畅通。灾区通信管理部门派出移动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四)指挥与协调
  1、ⅰ、ⅱ级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后,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根据震情、灾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响应,我市按省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实施灾区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尽快恢复指挥协调功能,了解震情、灾情,迅速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省民政局;组织灾区人民开展自救互救,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力量尽快抢修受损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尽快组织力量抢修被破坏的市政公用设施,恢复和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及时上报;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保护国家财产;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保证交通畅通;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强化宣传,平息地震摇言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2、ⅲ级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
  (1)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应急响应?
  授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集中领导本行政区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省地震局和民政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通报西宁警备区。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建议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开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西宁警备区协调驻军部队赶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对口支援;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邻区州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援助;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市内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织包括灾区当地人民政府领导、驻军首长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参加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3)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出的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反应规模,报告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并抄送市地震局、市民政局;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自救互救;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力量尽快抢修受损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尽快组织力量抢修被破坏的市政公用设施,恢复和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及时上报;维护社会治安,加强重要部门的警卫、保护国家财产;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保证交通畅通;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强化宣传,平息地震谣言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3、ⅳ级响应?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灾区所在地县(区)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地震局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
  (1)灾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的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政府并抄送市地震局、民政局;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自救互救;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分队开赴灾区抢险救灾;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建议;维护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上报;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强化宣传,保持社会稳定。
  (2)市地震局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向市政府、省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派出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开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请求西宁警备区协调驻军部队赶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建议市政府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全市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派出工作组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地震应急工作。?
  (五)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省、市地震局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六)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市政府指挥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埋压人员。?
  市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查,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各种手段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险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市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灾区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九)次生灾害防御
  市公安局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市水务、建设、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对处在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市气象局及时为地震灾区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做好地震灾区气象信息服务工作。?
  市发改委、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应急处置。
  (十)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市地震局协助上级地震部门派出的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协同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按照上级地震部门提出的初步判定意见,上报市政府。?
  (十一)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省、市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十二)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市地震局协同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市地震局协同省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十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市地震局、民政局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6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2月11日印发)、《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青政办函[2006]41号)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灾预案的通知》(宁政[2006]73号)中提出的要求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十四)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土地、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负责接收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调查和总结
  市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市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各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要及时更新。各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通讯部门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
  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表1)。?
  2、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铁路部门、民航部门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机场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 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电力保障?
  市发改委指导、协调、监督西宁供电公司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4、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
  表1:应急队伍资源及组织方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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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梯队          第二支援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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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抢救队伍   社区志愿者队伍   地方救援队省重大灾害应
                      急救援队伍驻军部队       邻区地震救援队伍
  --------------------------------------------------------------------------------------------------
  工程抢险队伍   当地抢险队伍     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邻区抢险队伍
  --------------------------------------------------------------------------------------------------
  次生灾害特种
   救援队伍     消防部队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邻区特种救援队伍
  --------------------------------------------------------------------------------------------------
  医疗救护队伍   当地急救医疗队伍   当地医院后备医疗队伍         附近军队医疗队
  --------------------------------------------------------------------------------------------------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省、市地震局现场
             应急队伍      中国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邻省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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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安全    省、市地震局、建设厅  中国地震局和建设部建筑物     邻省地震局和建设厅建筑
  鉴定队伍     (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安全鉴定队伍          物安全鉴定队伍
  --------------------------------------------------------------------------------------------------
  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市发改委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6、治安保障?
  武警西宁支队加强对灾区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市公安局、武警西宁支队等部门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物资保障?
  市发改委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市经委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民政局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发放救灾食品时,应注意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对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发放清真食品。?
  8、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市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
  9、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11、呼吁与接受外援?
  市外事、民政、商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协商有关机构,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并提出需求。? 市民政局负责接收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市外事侨务办、地震局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队伍。?
  红十字会负责组织,依程序向国际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12、涉外事务?
  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外国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事宜,由省、市外事侨务办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人员在市内逗留期间,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并依法进行管理。?
  处于灾区的国外民间机构或国际组织代表机构及其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安置;应有关部门邀请临时来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由邀请单位负责协调安置;外国在市内的旅游者和港澳台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协调安置。?
  (三)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地震局负责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技术系统的维护、运行与技术更新;储备地震应急专家队伍作为地震应急的骨干技术力量,服务于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市地震应急指挥的技术平台,综合利用自动监测、数字化通信等高新技术,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快速判定,保障各级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各级地震部门和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的部门要配备必要的地震应急交通工具和应急通讯设备,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和灾情速报网络,建设、完善、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做到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决策科学,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全市各级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和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五)监督检查
  由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西宁市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七、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当城市和水库、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市地震局收集震情与灾情,根据省地震局提出的震情趋势判断,适时报市政府,政府督导有关部门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当乡镇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地震局。?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西宁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市地震局派出专家分析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市政府督导谣言发生地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和省地震局。?
  (三)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市地震局进行应急戒备,要组织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逐级上报。?
  (四)邻区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区,对我市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共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务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政府批准发布。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报市地震局备案。各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到市地震局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须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三)奖励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四)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西宁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九、附录
  (一)地震灾情速报传真格式
  ×××地震局(台)地震灾情速报(第××期)
  速报人:×××批准人:×××?
  截至  年  月  日  时  分,收集的灾情如下:?
  (1)震感范围?
  (2)人员伤亡情况(可列出伤亡人员的地点)?
  (3)牲畜死伤情况?
  (4)简述房屋的破坏情况?
  (5)简述通信、供水、供电、交通受损等情况?
  (6)其他情况(地震造成的社会影响、群众情绪及政府救灾情况等)说明年 月 日 时 分?
  注:了解多少情况就填多少情况,一次速报不必求全。?
  (二)《西宁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依据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2、《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6号)?
  3、《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预案》(国震指办[2002]1号)?
  4、《青海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政[2004]70号)?
  5、《西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灾预案的通知》(宁政[2006]73号)?
  6、《青海省地震应急预案》(青政办函[2006]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