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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违约另一方如何解除合同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020年7月2日  广州涉外律师   http://www.gzswlvsw.cn/

 黄赞荣律师,广州涉外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一方违约另一方如何解除合同

  相信大家都有过签合同的经历,可以发现,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会写明甲方和乙方分别要履行的职责和应该遵守的规定,这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而生活在也存在一方违约的情况,那么此时另一方应该如何解除合同呢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


  一、一方违约另一方能否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法》94条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它有一个兜底性的条款,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兜底条款就表明这个。合同法实际上对根本违约的宽限就是以是否实现合同订约的目的。


  1、从违约后果整体考虑,是否使对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期待的利益丧失或失去了合同的目的,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


  2、从违约事实的情节予以考虑,违约后果是否使对方丧失所期待的合同利益可以作为一般性的认定标准。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根本违约,违约方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则不能当然认定根本违约,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3、对于不完全履行的情况,要根据不完全履行中存在瑕疵的部分在合同义务中的地位,结合不完全履行中有瑕疵的部分在事实上能否补救或即使在事实上可以补救但在对方当事人而言是否已丧失商业机会等因素考虑。


  二、解除合同后是否要承担


  1、是实行过错原则,无过错不产生赔偿;而违约实行无过错原则,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不能主观上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违约。


  2、是损失实际发生原则,即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的损失。


  三、解除合同后损失赔偿的范围限制


  合同解除后,对损失的赔偿有一定的范围限制,而且一般是实际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对方订立合同时支出的必要费用;因相信合同能适当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解除后因恢复原状而发生的必要费用等。与此同时,上述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因债务不履行而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但对于违约金而言,不论违约是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并且依《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且,上述损失既包括实际发生的既得利益损失,也包括尚未发生的可得利益损失,如信赖利益的损失等。


  综上所述,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解约,但不是自主解约,而应该依法解约。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有买有卖,是房地产交易市场正常的情形之一,买了房子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预售时的情形不符合、开发商延迟交付或者出现合同违约等情形,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相应的房款,下面为您介绍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条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双方之间协议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一致。


  2、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迟延履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可知,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如果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裁判。


  三、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手续


  双方一起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并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受法律保护,协议应写明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交款项,以后互不追究。协议一式两份,一经签字即生效。